合伙人

广州、北京

+862085732518

争议解决之星

普通话、英语


法域:

广东省

业务领域:

商业纠纷
国际仲裁


杨波律师于2005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之后一直在国内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从事涉外法律业务,2020年初加入竞天公诚成为合伙人。
杨律师在涉外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业务领域涵盖国际贸易、国际航运、境外工程建设、涉外商事争议、国际仲裁等多个领域,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 国际贸易:
▷ 国际货物买卖、大宗商品贸易、贸易融资、信用证、贸易争议;
▷ 贸易合规、出口管制、经济制裁;

● 海商海事:
▷ 国际航运:海上运输、提单、租约、国际物流、航空运输、多式联运、船舶碰撞、油污、船员劳务争议、海上保险争议等;
▷ 船舶及海上工程:船舶建造、买卖、融资租赁;特种工程船、海上平台的建造、买卖、融资租赁;
▷ 港口及沿海设施:码头、港口、沿海设施的建造、海洋工程合同、航道疏浚工程合同;FIDIC国际工程合同;

● 国际仲裁/涉外商事争议:涉外商事诉讼、仲裁,包括CIETAC、CMAC、HKAIC、 LMAA、LCIA、SIAC等机构仲裁,香港、伦敦临时仲裁、FOSFA、GAFTA等大宗商品行业仲裁。

杨律师在国际贸易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曾协助多家境内外企业处理多起国际贸易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尤其擅长大宗商品贸易争议;其还擅长贸易相关的出口管制、经济制裁和贸易合规业务,为多家企业提供国际贸易相关的合规审查服务,其被The Legal 500评为2023年度中国大陆“WTO/国际贸易特别推荐律师”。

杨律师在海商海事领域同样具有专业知识和常年经验,长期代表保赔协会、船公司等航运企业处理各类型的海运、空运、国际物流、海事及海上保险争议。同时,杨律师在船舶买卖、建造、特种船融资租赁、海上平台建设、码头及沿海设施建设/交易方面也具有丰富经验,其被Chambers and Partners评为 2023年度大中华区“海事海商:中国南部”推荐律师。

杨律师擅长处理涉外商事争议案件,尤其是国际仲裁案件,曾处理大量香港、新加坡、伦敦的国际仲裁案件,包括伦敦FOSFA和GAFTA行业仲裁案件,其在国际仲裁领域连续受到The Legal 500 和Benchmark Litigation的推荐。

杨律师同时入选中国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全国律师协会及广东省律协、广州市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国际贸易/贸易争议
代表某美国企业处理其与中国买家之间的多起大豆贸易纠纷案,代表客户在英国进行FOSFA仲裁,涉案金额合计超过6亿人民币,获得胜诉仲裁裁决。
代表国内企业处理与美国卖家之间的国际贸易争议,涉案金额约2300万美元,最终协助企业成功获得赔偿。
受某香港货代公司委托,处理大宗商品贸易及运输争议诉讼案件,获得胜诉判决。
代表某美国公司处理其与中国公司之间的国际大宗商品贸易纠纷,提起诉讼并取得胜诉判决。
代表国内公司处理其与加拿大企业之间的油菜籽买卖合同纠纷,代表客户提起 FOSFA 仲裁,协助客户进行商业谈判,最终获得赔偿。
代表国内企业处理其与澳大利亚贸易商的大宗商品贸易纠纷,代表企业在伦敦提起GAFTA仲裁,获得胜诉仲裁裁决。
代表国内公司处理进口煤炭买卖合同纠纷及香港仲裁。
受某民营企业委托处理与澳大利亚买方之间的防疫物资买卖合同争议。

贸易合规/出口管制/经济制裁
受某大型国有企业委托就中美贸易管制问题提供项目合规法律意见,协助进行合规风险诊断排查,制定合规危机管理预案及海外合规风险管理机制。
为国内某医疗检测领域的头部上市公司提供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就中美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为客户提供专项培训,协助完善出口管制及制裁相关合规制度,协助进行产品分类及风险筛查,对交易对象及最终用户进行风险评估,协助委托美国律师及专业机构提供涉及美国出口管制及制裁相关法律意见。
为国内某上市公司参与的美国机场建设项目涉及的有关美国联邦采购合规问题提供审查意见。
为国内某投资公司的投资项目涉及的美国对中国企业投资禁令及NS-CMIC List清单进行合规审查,提供审查意见。
协助某国有企业在几内亚的两个EPC项目进行风险梳理和合规审查,出具合规及风险审查意见。
协助某国有企业就菲律宾的整体法律环境及国际工程施工相关的法律制度出具国别调查报告
就某香港贸易公司的大宗板材进出口业务提供合规审查法律服务,包括梳理交易架构和交易流程,完善交易模式,起草和完善上下游贸易合同、订单等交易文件。
受多家国有企业委托,为其提供贸易管制、制裁及反腐败问题的专项培训。
受日本某汽车产业研究所委托,协助提供中美贸易管制制度相关的法律意见。
受某民营企业委托,就防疫物资出口合同风险管理及海关通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受深圳某公司委托,就其美国进口芯片采购合同提供海关税务咨询服务。
受某美国大型粮油企业委托,处理大宗商品贸易涉及的海关关税调查案件,协助企业与海关联系沟通,使企业免于处罚,涉案金额超过4000万人民币。
为某日本企业处理货物进出口相关的外汇行政调查案件,代表企业与外汇管理部门沟通协调,使企业免于行政处罚,涉案金额超过2亿人民币。
代表某国有粮油企业处理大宗粮油进口的价格申报问题引起的海关刑事调查案件,使企业免于刑事处罚。

海事海商/国际航运
代表某国有航运企业处理其下属的三艘船舶运输过程中因无单放货引起的一系列诉讼和仲裁案件,案涉金额超过1000万美金,案件涉及中国内地、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的诉讼程序,韩国和南非的船舶扣押、拍卖程序,伦敦LMAA仲裁及香港临时仲裁程序。
代表香港某国际物流集团处理在珠海国际仲裁院的国际航空运输纠纷引起的涉外仲裁案件。
代表某香港公司处理租约纠纷引起的香港临时仲裁案件,取得胜诉裁决。
代表某大型航运企业处理假冒货物走私引起的境外海关处罚的追偿案件,取得胜诉判决。
代表某国有企业处理与外籍船东之间的货物交付和提单纠纷,成功扣押船舶并最终成功提取货物。
代表某大型航运企业处理台风导致的集装箱货物损失索赔案件,成功进行不可抗力的抗辩。
代表某大型航运企业处理集装箱滞期费索赔案件,取得胜诉判决。
代表某航运企业处理巴西无单放货引起的货损索赔案件,成功进行抗辩并取得胜诉判决。
代表境外某大型海运集团处理其与区段承运人之间的货损追偿案件,代表客户提起索赔,一审、二审及再审均取得胜诉,最终成功协助客户获得赔偿。
代表广州打捞局处理船舶拖航合同诉讼案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编著《“一带一路”司法理论与实务纵览海事海商案例精选》及司法部中国法网案例库。
代表多家国际大型航运企业处理多个进口废料引起的海上货物交付诉讼案件,取得胜诉判决。

船舶及海上工程
协助国内企业处理二手物探船的买卖交易项目,协助客户审核项目交易风险,起草交易文件,协助完成船舶交易登记。
受某大型国有企业委托,就菲律宾填海工程项目提供从全程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项目所涉金额超过8.5亿美金,是菲律宾最大的疏浚吹填项目。
协助某国内企业处理印尼码头建设合同欠款纠纷,项目所涉金额超过7000万美金,协助企业与境外业主达成和解并收回了欠款。
协助国内大型船舶制造企业处理海上铺管船建造纠纷,涉及船舶建造、交船、质量争议,涉案金额超过2亿美金。
受上海振华重工委托,协助其处理新加坡平台断裂事故案件,案件涉及财产损失和人员损伤,协助其处理整个事故的调查、保险理赔等事宜。
受某国际大型保险公司委托协助处理某大型油轮的沉没事故,案件涉及船舶打捞、救助、评估、修复、保险索赔等,协助保险人参与事故处理和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协助多家境内外企业处理船舶及海上平台的建造、买卖、融资租赁、抵押、转让及交付相关的法律事务;
协助五家韩国航运公司就其涉及中国港口的国际海上运输联营协议向中国交通部申请备案,办理备案手续,提供法律意见。
为广东省港航集团下属航运及船舶重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涉外商事争议/国际仲裁
协助某境内企业处理其在新加坡投资的企业股东之间的投资争议,案件标的超过2亿元人民币,案件涉及新加坡、香港及柬埔寨的法律,代表客户进行香港HKAIC仲裁,并基于香港仲裁在内地申请财产保全。
代表某美国企业处理其与中国买家之间的多起大豆贸易纠纷案,代表客户在英国进行FOSFA仲裁,涉案金额合计超过6亿人民币,获得胜诉仲裁裁决。
代表国内企业处理其与澳大利亚贸易商的大宗商品贸易纠纷,代表企业在伦敦提起GAFTA仲裁,获得胜诉仲裁裁决。
代表某国有航运企业处理其下属的三艘船舶运输过程中因无单放货引起的一系列诉讼和仲裁案件,案涉金额超过1000万美金,案件涉及中国内地、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的诉讼程序,韩国和南非的船舶扣押、拍卖程序,伦敦LMAA仲裁及香港临时仲裁程序,取得胜诉裁决。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UCL) 法学硕士/国际商法
  • 上海海事大学 国际法硕士/海商法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