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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域:

北京市

业务领域:

商业纠纷


张月明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及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从业26年,现担任北京律师协会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同时担任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专家调解员。

张律师主要业务方向为争议解决,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民商事仲裁、诉讼案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务经验。张律师作为团队负责人牵头办理了数十起重大、疑难仲裁案件,还分别为中石油系、中建系、华润系、中电系、国网英大系、航天科技、清华同方、中国银河投资、海尔金控、旭辉集团、长园集团、广安置业、朗基地产、雅荷地产、蓝讯科技、创维科技、法国耐克森公司、日本YONEX公司等境内外大型企业代理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并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

  • 案例一、旭辉集团武汉旧改项目纠纷【项目信息需保密】,该项目为旭辉集团下属公司武汉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武汉与控村企业武汉乐佳特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旧村改造合作,涉及到5宗土地,合同标的近100亿元,张月明律师为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办律师之一。该项目是典型的名为合作开发,实际为控村企业武汉乐佳特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控制村委会及土地挂牌程序,实现获取土地增值收益的行为,本质上是变相的倒卖国家土地使用权。后双方就相关合同的效力问题等产生纠纷。此类行为在三旧改造项目中普遍存在,本案所涉合同的效力问题对三旧改造项目的合法合规推进将产生代表性异议,且交易标的巨大,最终判决结果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外,该纠纷中还涉及到股东与项目公司债务加入、代位权的认定,相关问题的处理结果会对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后续的交易架构设计及交易文件拟定等产生指导意义。
  • 案例二、中南地产与某公司合作纠纷【项目信息需保密】,该项目为中南集团收购固安县某土地开发项目,标的约为19亿元,张月明律师为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办律师之一。案涉项目本质为一二级联动开发,即二级开发主体需负责完成土地的回迁工作作为土地招标条件。中南集团在收购案涉项目时,与该一级开发项目公司股东通过协商,达成了总价19亿的合作协议,其中对价中15亿元系用以对土地回迁面积进行回购。但在合作过程中,中南集团发现合作方,即项目公司原股东在交易中虚报了土地回迁面积,以此大幅度抬高了土地合作的交易对价,涉嫌欺诈行为。但又由于该项目实际为一二级联动开发,项目公司实际提前将案涉土地的相关拆迁权益收购,形成拆迁主体与被拆迁主体实际同一的事实,导致政府方未做实质审查,同意了原股东操作项目公司向政府提交的回迁方案。一方面,我方同步启动了对相关人员的刑事案件以及对合作方的民事索赔案件,属于典型刑民交叉案件。另一方面,该项目民事案件本身及其复杂,除了涉及政府文件与回迁事实相冲突时的应对,另考虑到项目开发已经基本完成,解除合同对中南集团并不有利,最终采取以《合同法》中因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可主张变更之规定,提出合同变更之诉。由于《民法典》对于因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可主张变更之规定已经删除,又涉及《合同法》与《民法典》的法律适用问题,案件整体复杂性较高。
  • 案例三、朗基集团与远洋资本合作纠纷【项目信息需保密】,该项目为朗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远洋集团关联方远洋资本之间进行的长期性房地产开发合作项目,远洋集团作为国内最早涉足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房企之一,该项目即为远洋集团以房地产金融模式与地方房企开展合作的典型案例,融资总规模达50亿元,张月明律师为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办律师之一。该项目中,远洋资本系以提供融资作为条件与朗基地产合作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融资模式存在复杂性与多样性,远洋资本除一般性的推介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外,还采取了私募基金募集、定向融资计划、员工资金募集、获取昆仑信托等金融机构授信资金后再以股东借款方式包装等方式。但由于整体融资成本较高,加之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双方产生纠纷。该项目涉及具体融资项目数十起,融资总规模达50亿元,周期跨度5年以上。涉及案件事实复杂、问题繁多,本所律师介入后,通过全面分析、梳理项目事实,为客户制定了风险分析及应对方案,并从法律层面寻得了相关案件的突破口。目前通过主动发起诉讼程序,双方已进入调解谈判程序,有望帮助客户以打促谈,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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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协会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 本科,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于1993年7月